2025/10/15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在某快餐店食用炸鸭腿时,发现内有活蛆,拒绝了商家提出的退款或补偿方案。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10月13日通报:2025年10月12日,关注到有消费者在网上反映10月11日中午在“闻闻香餐饮店”食用鸭腿套餐时,发现有“活蛆”。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赶赴涉事经营户开展现场调查,检查证照、原辅料进货、食材加工制作、食品贮存环境等情况。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表示,目前,涉事经营户已自行停业整改,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今天(10月14日)了解到,涉事经营者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闻闻香餐饮店,系个体工商户,2021年9月14日注册设立。该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2026年9月13日到期,为小型饭店,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专业人士介绍,鸭腿滋生蛆虫可能是屠宰环节卫生条件不达标、未及时冷藏冷冻而长时间放置在室温环境下,中转运输、仓储以及到店后的储存、加工等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不合格也会导致鸭腿被污染。比如,饭店的冰柜温度和防虫举措不达标,又或者将鸭腿解冻后直接放在常温柜台储存且制售前放置了较长时间。
涉事门店招牌。
《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违者,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经营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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